中新网重庆7月6日电(梁勤清 孙晶晶 何志彦)短视频剪辑平台上的很多数据都是用户上传的,而且是公开信息,网上都可以查到。 使用这些数据会侵犯权利吗? 记者6日从重庆两江新区人民法院(重庆自贸试验区人民法院)获悉,该院近日审结了一起涉及贴纸、特效、模板等数据采集的侵权案件。 本案是重庆市首例短视频编辑平台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件。
原告是剑影APP的运营者。 剑影APP是一款视频编辑 软件 ,提供短视频模板、贴纸、特效等素材,并对用户利用上述素材编辑创作的短视频进行重新分发。 原告作为剪报APP的开发者和运营者,花费了大量的人力、物力来推广该APP、积累数据资源、聚集流量效应。
原告认为生活网报道,双方是短视频剪辑平台的竞争对手,被告通过技术手段持续为原告的剪辑APP“输送”大量贴纸、特效、模板等素材,并进行展示和展示。在同一个APP上传播,直接替换了原告的剪报APP。 赢APP为用户提供服务。 原告认为,被告快速获取用户和流量,抢占了原告的市场份额,降低了原告公司的竞争优势和交易机会,给原告造成了经济损失,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
被告辩称,被告采用了行业内常见的复制竞争的商业模式。 同一款切影APP在功能实现水平、使用场景、宣传推广程度、业务规模、产品更新周期等方面均不能与切影APP处于同等竞争水平,因此不构成实质性替代。不公平竞争。
两江新区(自贸区)法院认为,剪辑APP中的短视频、短视频模板、贴纸、特效等数据资源以非原创方式呈现。 上述数据虽然属于公共资源,但都是人工采集和整合的,可以作为后台数据被应用程序用户选择和使用。 资源的多样性、获取方式的便捷性、再创造的效率,使应用程序具有竞争优势,因此数据的收集可以使原告在市场竞争中形成竞争优势并带来经济利益到它。 原告基于涉案非原始数据收集而获得的竞争利益,应属于反不正当竞争法保护的合法权益。
被告应用程序中的贴纸、特效、短视频模板等许多部分与原告基本相同。 在被告未提供证据证明同一APP的相同或类似短视频素材有合理来源的情况下,可以推定被告未经许可在建影APP内获取并使用该素材并提供通过同一个APP的APP向公众公开。 被告的行为超出了公平竞争的界限,削弱了原告享有的市场竞争优势。 同时,被诉侵权行为并非被告实现其经营目的的必要手段,不合法,扰乱了行业正常竞争秩序,构成不正当竞争。
据此,法院判决被告立即停止不正当竞争行为,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共计20万元。 一审判决后,原、被告均未上诉,目前案件已生效。(超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