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获得的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 人民 检察 院回复函显示, 贵州 省人民检察院已就此案向贵州省高级人民 法院 发出再审建议。
红星 新闻 2019年对此案进行了详细报道(报道链接:《15岁男孩刺死同学被判8年,家属“哭冤”:是正当防卫,最高法院已受理材料”),2014年4月30日上午,陈思涵和同校学生李东(化名)在学校食堂排队购买早餐。 李东踩到了陈思涵的脚,两人发生争吵、抓伤。 当天上午,李东等人在教学楼厕所楼梯上殴打陈思涵两次。 杀)。
↑李东和陈思涵打架的小区
下午放学,李东强行拖着陈思涵到附近的小区。 在此期间,陈思涵从该校另一名学生处获得了一把夹刀。 小区内,李东再次殴打陈思涵后,双方爆发斗殴,双方均使用了刀。 李东用刀刺伤陈思涵的背部,陈思涵用刀刺伤李东的胸部后逃跑,李东持刀追赶,追了一会儿倒地身亡。
后经查明,李东死于利器导致急性大量失血; 陈思寒的伤势属于锐器伤,构成重伤二级。
↑一审判决
2014年10月28日,陈思涵因故意伤害罪被瓮安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八年。 陈思涵及其家人选择上诉,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维持原判。 陈思涵的家人一直在“哭冤”上访。 他们认为,在儿子继续校园欺凌的过程中,为了不让他受到对方伤害而持刀杀死他,是正当的自卫。
陈思涵所在学校的55名高三学生自发向法庭写了《给陈思涵请求从轻处罚的信》。 联名信称,希望法院“看到他杀人前被迫还击的事实”,对陈思翰从轻处罚。 签署联名信的九名学生是该案的证人。
2020年8月,服刑六年后,陈思翰获假释。
2023年7月2日生活网报道,陈思涵告诉红星新闻记者,6月30日就收到了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检察院的回信,这么多年的等待没有白费。”陈思涵说。目前他正在努力工作,已经回归正常生活。
回函显示,经调查,陈思涵对黔南州中级人民法院(2014)黔南行一终字第166号刑事裁定不服,已向检察机关提出申诉。 法院提出再审检察建议。
对于上述再审建议,陈思涵的代理律师林丽红告诉红星新闻记者,这已经是案件的一个非常大的进展,贵州省人民检察院最终向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出了再审检察建议案件上。 除了当事人家属和律师之外,还有检察官、媒体朋友和社会各界共同关心的结果。
林立红表示,现在最高人民检察院、最高人民法院已经出台了司法解释和指导性案例。 接下来,陈思涵将等待高院通知是否重审。
红星新闻记者 罗丹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