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教委对9名学生跨省转学材料初审 复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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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北京市教委网站7月10日消息,根据《北京市教委关于做好普通高等 学校 转学工作的实施意见》,经过20日研究,北京市教委主任办公会议上,9名学生被确认转学。

澎湃新闻注意到,此前,北京市教委对各高校提交的学生跨省转学材料进行了初审和审核,并于7月3日起公布了9名学生的拟转学情况。

9名本科生中,向某从北航自动化专业(录取分数线:683分)转学到西南 大学 统计专业(相关专业最低录取分数线为620分); 技术专业(录取分数线632分)转入北京联合大学应用心理学专业(相关专业最低录取分数线491分); 冉某从中央民族大学历史专业(录取分数线584分)转入呼伦贝尔文学院(相关专业录取分数线485分); 颜先生从北京大学国际政治专业(录取分数线646分)转学到武汉大学外交学院(相关专业最低录取分数线615分)。

今年5月,武汉大学本科院宣布严某某转学。 相关信息显示,严某是北京大学国际关系学院国际政治专业2020级全日制本科生。 因个人健康原因,申请转入武汉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外交专业本科学习。 经武汉大学2023年第六次校长办公会议审议,同意转学申请。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学生一般应当在录取学校完成学业。 因病或有特殊困难或特殊需要而不能继续在本校学习或不符合本校学习要求者,可申请转学。 学生因学校培养条件发生变化等非个人原因需要转学的,学校应出具证明,由学生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协调转学至所在学校。相同的水平。 学生转学须由学生本人提出生活网消息,说明理由,并经所在学校和拟转学学校同意,转学学校负责审核转学条件及相关证明。 或者可以转移专题会议的研究决定。

跨省转学的,由转学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协商转学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确认转学条件后,办理转学手续。 户口需要迁移的,由迁移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将有关文件抄送迁移学校所在地公安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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