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在超大特大城市积极稳步推进城中村改造 发改委

发改委: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 积极稳妥推进特大城市城中村改造

发改委:优化汽车购用管理 各地不再新增新车限购措施

国家发改委:落实延续优化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减免等政策

国家发改委:加强 消费 信贷使用和流向监管促进消费信贷合理增长

发改委:有条件的地区可对绿色智能 家电 下乡、家电以旧换新等给予适当补贴

国家发改委:支持符合条件的消费基础 设施 发行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

国家发改委:扩大餐饮服务消费挖掘预制菜市场潜力

全文如下: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

关于恢复和扩大消费措施的通知

国办函〔2023〕7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恢复和扩大消费的若干措施》已经国务院同意,现转发给你们。 请认真贯彻落实。

国务院办公厅

2023 年 7 月 28 日

(本文已公开发布)

恢复和扩大消费的措施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为深入实施扩大内需战略,充分发挥消费对经济发展的基础性作用,不断增强高质量发展的持久动力,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国务院就恢复和扩大消费提出以下措施。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全面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优先考虑恢复扩大消费,优化就业全链条良性循环促进机制、收入分配和消费,增强消费能力,改善消费条件,创新消费场景,充分挖掘超大规模市场优势,畅通经济周期,释放消费潜力,更好满足人民群众生活需要高品质生活。

——坚持有效市场和有效政府更好结合。 顺应市场规律和消费趋势,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加快全国统一市场建设,提高服务质量,激发市场活力,释放潜在需求,努力营造促进消费升级的良好环境。 生态。

——坚持优化供给与扩大需求更好结合。 将实施扩大内需战略与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有机结合起来,增强供给结构对需求变化的适应性和灵活性,拓展新的消费空间,创造新的消费场景,丰富消费体验,以优质供给引领创造新的市场需求。

——坚持质量提升升级与创新发展更好结合。 突出普及普惠,加快城乡消费基础设施建设, 完善 扩大居民消费长效机制,切实保障消费者权益,营造便捷安全消费环境,不断提高便利性、消费的舒适度和满意度。

2、大宗消费量稳定

(一)优化汽车购置和使用管理。 各地区不得新增新车限购,已实施限购的地区因地制宜优化汽车限购。 推动全面取消二手车流动限制和便利二手车交易登记。 促进汽车更新消费,鼓励旧车以旧换新,禁止对外地生产的汽车实施歧视性政策。 加大对汽车消费的金融支持。 增加城市停车位供应,改善人员密集场所、景区停车条件,促进停车位资源共享利用。

(二)扩大新能源汽车消费。 落实建设优质充电基础设施体系、支持新能源汽车下乡、持续优化新能源汽车购置税减免等政策。 科学布局、适度推进充电基础设施体系建设,加快换电模式推广应用,切实满足居民出行充换电需求。 推动居民区公共充电基础设施优化布局和落实居民电价,研究实施充电基础设施用电峰谷分时电价政策生活网资讯,推动降低新能源汽车用电成本。

(三)支持刚性住房和改善性住房需求。 做好保交付、保民生、保稳定工作,完善住房保障基本制度和配套政策,扩大保障性租赁住房供应,着力解决新公民、青少年和老年人的住房问题。其他住房困难群体。 稳步推进老旧小区改造,进一步发挥住房专项维修资金在老旧小区改造和旧住宅电梯改造中的作用,继续支持城市老旧小区居民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住房保障。自住房屋改造,例如加装电梯。 积极稳妥推进特大城市城中村改造。 继续推进农村房屋质量安全提升工程,继续实施农村危房改造,支持7度及以上设防地区农房抗震改造,鼓励节能改造与节能改造同步进行。提高农村房屋质量,改善农村居民居住条件。

(四)增加家居装饰、电子产品消费。 促进家装消费,鼓励室内智能装配一体化。 推广智能家电、集成家电、功能家具等产品,提高家居智能化、绿色化水平。 加快实施家电售后服务改善行动。 深入开展家电以旧换新,加强废旧家电回收利用。 利用超高清视频、虚拟现实、柔性显示等新技术,推动供给侧技术创新和电子产品升级。 支持可穿戴设备、智能产品消费,打造电子产品消费应用新场景。

3、扩大服务消费

(五)扩大餐饮服务消费。 倡导健康餐饮消费,反对食物浪费,支持当地美食节,打造特色美食街,开展餐饮消费促进活动。 因地制宜优化餐饮场所延长营业时间的相关规定。 培育“种植养殖基地+中央厨房+冷链物流+餐饮店”模式,挖掘预制菜市场潜力,加快预制菜基地建设,充分体现安全、营养、健康的原则,提高餐饮品质和 配送 标准化。 推广透明厨房,让消费者吃得放心。

(六)丰富文化和旅游消费。 全面落实带薪休假制度,鼓励错峰休假、弹性作息,促进节假日消费。 加强区域旅游品牌和服务整合,积极组织文化和旅游消费促进活动。 完善旅游基础设施,加强智慧景区建设,提高旅游服务质量。 鼓励各地制定实施景区门票减免、淡季免费开放等政策。 在保障游客自主选择权的基础上,支持不同地区景区合作推广联票模式,鼓励景区根据实际情况实行多日使用制,更好地满足游客的需求。游客的多样化需求。 推动夜间文旅消费规范创新发展,引导博物馆、文化馆、游乐园等延长开放时间,支持有条件的地区打造“24小时生活圈”。 打造沉浸式演艺新空间,打造新型文化旅游消费聚集区。

(七)促进娱乐、体育、会展消费。 加快审批等工作进度,持续推出优秀电影作品和文艺演出。 优化审批流程,强化安全监管和服务保障,增加戏剧节、音乐节、艺术节、动漫节、演唱会等大型活动供给。 鼓励举办各类体育赛事和活动,增加受众广泛的线下和线上体育赛事。 大力发展智能运动器材,提高科学健身智能化水平。 实施全民健身场馆设施完善行动,加强体育公园建设,弥补全民健身设施短板。 选择确定新一批国家体育消费试点城市。 鼓励各地加大对商品展销会、博览会、展销会、购物节、民俗节庆、品牌展会、专业市场等活动的政策支持,进一步扩大会展消费。 开展“老字号嘉年华”等活动,促进品牌消费。

(八)增加健康服务消费。 坚持中西医结合,推动优质医疗资源下沉,共同打造城市医疗集团、县级医疗共同体等医疗联合体,强化基础医疗卫生服务,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努力增加优质中医医疗、保健、康复、健康旅游等服务。 发展“互联网+医疗健康”,进一步完善互联网诊疗收费政策,逐步将符合条件的“互联网+”医疗服务纳入医保支付范围。 开发老年健康管理、生活护理、疗养等服务和产品,支持各类机构举办老年大学、参与老年教育。 积极扩大普惠服务供给,促进公共消费提质增效。

四、促进农村消费

(九)开展绿色产品下乡。 有条件的地区可对绿色智能家电下乡、家电以旧换新等给予适当补贴,并根据产品能效、节水等差异化政策支持。 开展绿色建材下乡,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对绿色建材消费给予适当补贴或贷款贴息。

(十)完善农村电商和快递物流配送体系。 大力发展农村直播电商和即时零售,推动电商平台和企业丰富农村产品和服务供给。 完善县村三级快递物流配送体系,加快提升农村电子商务和快递综合水平,支持县级物流配送中心和乡镇物流站建设改造,整合整合邮政、快递、供销、电子商务等资源,推进集约配送,鼓励农村客运车辆代运快件。 建设村级配送物流综合服务站,在有条件的村庄部署智能快递箱,增加农村零售网点密度,逐步降低物流配送成本。

(十一)推动特色产品进城。 深入推进农业生产和农产品“三品一标准”,发展具有鲜明地域特色、民族特色、地方特色的产品产业,大力发展农村电子商务和订单农业,拓宽特色农产品上行渠道产品。 引导各类线上线下平台继续加大消费帮扶力度,设立专题馆、专柜,促进贫困地区特色产品顺利销售,带动农民增收、增强消费能力。

(十二)大力发展乡村旅游。 推广浙江“万人工程”建设宜居宜业美丽乡村的经验。 实施文化产业赋能乡村振兴规划,保护传承优秀地方文化,盘活挖掘乡村文化旅游资源,提高乡村文化旅游设施效能。 推动实施乡村民宿服务认证,培育发布一批档次旅游民宿,打造一批优质民宿。 支持经营主体开发森林家园、森林步道、健康氧吧、星空露营、汽车旅馆等产品,打造美丽乡村、景观农业、农耕体验、野外探险、户外休闲等一批新业态。因地制宜地开展体育、考察旅游,拓展乡村生态旅游、休闲旅游。

五、新型消费拓展

(十三)扩大数字消费。 推动数字消费基础设施建设,丰富第五代移动通信(5G)网络和千兆光网络应用场景。 加快传统消费数字化转型,推动电子商务、直播经济、网络娱乐等数字消费规范发展。 支持线上线下商品消费融合发展,提高网购节质量。 发展即时零售、智慧门店等新零售业态。 鼓励数字科技企业打造数字生活服务平台,推动数字生活智能化,打造数字消费业态和智能沉浸式服务体验。 加强移动支付等安全监管。 升级信息消费,推进信息消费体验中心建设与改造,提高信息消费示范城市建设水平,举办高质量信息消费系列特色活动,促进新一代信息技术与更多消费融合应用字段。 推动平台经济健康持续发展,持续推动创新突破,开辟更多新领域、新赛道,进一步提升相关领域服务水平。

(十四)促进绿色消费。 积极发展绿色低碳消费市场,完善绿色低碳产品生产和推广机制,推动居民耐用消费品绿色更新和质量升级。 完善节能低碳、绿色制造标准体系,完善绿色产品认证和标识制度,鼓励提前制定团体标准和企业标准。 广泛开展节约制度、绿色家园、绿色社区、绿色出行行动,反对奢侈浪费和过度消费,倡导理性消费,加快形成简单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

6、完善消费设施

(十五)加快培育多层次消费中心。 深化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建设,科学布局、培育发展一批区域性消费中心和地方特色消费中心。 深入推进海南国际旅游消费中心建设。 完善城市商业体系,推动步行街转型升级,发展智慧商圈,打造“15分钟”便捷生活圈,打造分级分类城市消费载体,提高居民消费便利性。 加强社区便民服务,合理布局养老、托幼、餐饮、家政、零售、快递、健身、美发、维修、垃圾回收等便民生活服务业态,推动完善社区建设。

(十六)着力补齐消费基础设施短板。 结合推进城市更新,加强既有区域改造与支撑新消费场景发展的硬件功能的衔接。 加强县级商业体系建设,建设改造一批乡镇商业中心、集贸市场、新农村便利店,推动重点商业街巷转型升级。 稳步推进产地销售冷链设施建设,弥补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物流设施短板,推动城乡冷链网络双向一体化。

(十七)完善消费基础设施建设支持政策。 落实促进消费专项投资政策,支持消费基础设施建设、设备更新改造、重点生产线转型升级,将符合条件的项目纳入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支持范围。 支持为符合条件的消费基础设施发行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 支持各地保障消费基础设施建设合理用地需求。 允许企业在符合用地空间规划、不改变结构的前提下,严格按照文明城市规范要求和所在地临时建设及规划管理相关规定,在建设用地上建设临时简易建筑。结合土地利用性质,确保安全,拓展新的消费场景。

七、优化消费环境

(十八)加强消费领域金融支持。 引导金融机构以市场化方式加大对住宿餐饮、文化旅游、体育健康、养老、家政服务等综合金融支持。 更加关注消费者真实行为,加强消费信贷使用和流向监管,促进消费信贷合理增长。 在加强征信体系建设的基础上,合理优化小额消费贷款和信用卡利率、还款期限、授信额度。

(十九)继续提高消费服务质量。 全面开展安全消费活动,提高重点服务消费领域服务水平。 依法打击假冒伪劣行为,持续推进安全市场、安全商店、安全网店、安全餐饮、安全景区、安全工厂建设,加快形成安全闭环消费退换货制度、质量追溯、明码标价、监督评价,打造安全消费。 消费环境。

(二十)健全促进消费长效机制。 进一步完善促进消费的体制机制。 探索建立消费动态大数据监测平台体系,开展消费前瞻指数研究编制。 加快消费信用体系建设。 继续深化改革,加快清理各类限制消费的规定和做法,有序破除消费领域的体制机制障碍和隐性壁垒,促进不同地区、不同地区的标准、规则、政策协调统一。行业。

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发挥现有跨部门协调机制的作用,加强协调联动,加强监督落实,结合实际细化出台工作方案和配套政策。 各地要压实属地责任,完善工作机制,认真组织实施,因地制宜采取有效措施,探索有效办法,切实推动各项措施落地见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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