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8日,澎湃新闻记者从上海市普陀区人民 检察 院(以下简称“普陀区检察院”)获悉,法院提起公诉后,被告人田某因 诈骗 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 剥夺政治权利二年,并处罚金二十万元。
普陀区检察院表示,在周围人眼中,田某虽然只是一名普通工人,但家境富裕。 据他介绍,他在外面经营着一家利润丰厚的公司,所以他奢侈的生活在大家看来也是合理的。
田氏很讲究吃穿,花钱时从不计较价格。 每次和朋友 同事 出去吃饭,我总是急着付钱。 慷慨又“富有”的田自然很受欢迎,而且面子十足。 他也很享受大家的夸奖,甚至喜欢自己身上“有钱人”的标签,并从此越陷越深。
一切都从2003年开始,田女士进入社会工作。 面对微薄的工资和消费欲望,他深感无能为力。 当时, 信用 卡刚刚兴起。 田某几乎拥有当时市场上所有银行的信用卡生活网消息,错开还款日期,用一家银行的钱去另一家银行还钱来维持卡。
几年后,还款危机逐渐显现,田某入不敷出,于是他又开始接触小额贷款和网贷。
面对无法偿还的巨额债务,田某于2017年 卖掉 了自己的房子,用出售所得的300万多元还清了债务。 然而,这笔钱在田欠下的天文数字面前却毫无用处。
由于信用太低,他无法再向银行和贷款公司借钱,于是他把目光转向了同事,想以他们的名义借钱。2021年8月,田某跪在同事小顾面前说:“我老婆瞒着我买了房子,她已经付了首付,现在没钱付余款,请帮帮我。” 想到自己七年的同事关系,小顾轻声答应和田某去一家借贷公司借钱。 他以自己的名义借了270万余元,并将所有钱转给了田某。
随后,田某又以同样的方式骗取同事小亮70万余元、同事小鹏97万余元,理由相同还是“其公司资金周转困难”。
为了还债,田某卖掉了父母的房子,得到了万多元,仍然还清了全部债务。 最后,绝望的田主动投案自首。
经查,2021年8月至2022年10月,田某采用上述方法诈骗同事小谷等三人450万余元,后又陆续退还上述受害人共计101万元,造成上述受害人共计损失348万余元。
公诉人认为,被告人田某捏造事实,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骗取他人财物。 犯罪数额特别巨大,已构成诈骗罪。2023年5月30日,普陀区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 被告人田某因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剥夺政治权利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