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暑假的到来,云南 旅游 越来越火爆。 据上游 新闻 报道,近日,一位新闻从业者在朋友圈爆料,他通过网络团购预订一家云南 旅行 社时,客服建议他不要进团,因为他有 记者 证,并称自己害怕失去工作。 记者注意到,早在2017年,就有媒体曝光云南部分旅行社明确规定不接受 律师 、记者、导游等专业人员参团,随后相关平台进行了整改。 律师表示,此类行为已经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云南省文化和旅游厅表示,尚未发现类似现象生活网报道,建议记者不要选择过于廉价的旅游产品。(上游新闻《云南部分旅行社禁止记者和律师参加跟团游:不接待“敏感行业”客户购物怕被拍》)
记者和律师不被允许参加旅行团的原因不言而喻——害怕被欺负。 更有业内人士透露,这是购物团的“潜规则”。 这样的做法是典型的“这里没有三百两银子”,是对“宰杀”等不正常现象存在的默认。 已经是2023年了,没想到还有旅行社这样的“欺骗”,着实让人“一言难尽”。
如果不让记者、律师参团,是否能做到“零差评”? 不会有人去挑刺吗? 其实,这样的想法是非常幼稚的。 如今,随着社交媒体的发展,每个人都拥有麦克风。 不仅是记者和律师,很多网友在面对不公正现象时也可以“见不平就喊”,通过文字或视频的方式发布相关事项。 在网络平台上。 对旅行社的影响也是一样的。
毕竟,旅游业的混乱不是记者或律师造成的。 阻止记者和律师参加代表团并不是长久之计。 你可以防备记者、律师,但你能有正义感防备普通游客吗? 对于各大旅行社来说,最好的做法不是限制记者或律师参加旅行团,而是扪心自问,是否存在违规行为? 相关操作是否合理? 如果你能保证一切行为规范合法,旅游服务质量有保证,还怕被欺负吗?
此外,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四条明确规定:“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接受服务时,人格尊严和民族风俗习惯有权受到尊重,有权享有自己的权利。”个人信息依法受到保护。“如今,个体旅行社的禁止条款已涉嫌对消费者的职业歧视。” 应引起监管部门的重视,及时介入调查,并跟进后续处罚和问责机制,防止记者和律师被排除在旅游之外。 团外竟有如此荒唐的做法。
暑假来临,旅游市场火爆可期。 在这样的氛围下,确实有必要反思诸如不允许记者、律师参加旅行团等抹黑旅游市场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