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折、40折的情况并不少见,有的餐厅 团购 低至10折——近期,各网络平台上出现不少低价团购活动,引起不少人跟风。 然而,问题也随之而来。 部分消费者抱怨优质服务萎缩、隐性消费门槛存在; 不少 餐饮 从业者抱怨,夸大的低价带来了恶性竞争。(见7月11日《工人日报》)
在低价团购餐的推广中,不少餐饮商家在互联网平台上大打“价格战”,甚至将价格压低到突破成本底线的地步,违背了市场常识经济。 事实上,那些提供利益的人很容易陷入营销误区,两败俱伤。
商家推出低价团购盛宴活动,目的是吸引消费流量、增强消费粘性、宣传商业品牌、抢占或巩固市场空间。 这种营销理念没有问题,“薄利多销”也是一种市场生存策略。 但部分商家有序降价,甚至陷入成本倒挂,值得商榷。 如对餐饮服务的数量和质量进行“减法”,达不到通常的标准或宣传图片中展示的标准、承诺的标准; 利用账目最终解释权反悔、不接受消费券、设置隐性障碍、变相抬高餐饮服务价格等行为,涉嫌消费欺诈、虚假宣传、霸王条款等生活网消息,也侵犯了消费者权益' 知情权和公平贸易权。
餐饮服务实行市场调节价,商家有自主定价权。 但自主定价并不意味着无序降价,更不意味着恶意竞争。 法律实际上为商家的降价行为划出了一些红线。 例如,《价格法》明确规定,除依法降低生鲜商品、季节性商品、积压商品等商品价格外,经营者不得以低于成本的价格倾销,扰乱正常的商品秩序。以排挤竞争对手或者垄断市场为目的的生产经营活动。、损害国家利益或者其他经营者合法权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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