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房产如何分割新婚姻法
作者: 白烊 更新日期:今天为你带来离婚房产如何分割新婚姻法的内容。结婚以后两个人的财产,债务等等都会联系在一起,如果要离婚的话就会涉及到财产和债务的分配问题。如果你需要离婚的话最好先咨询好相关内容。不然到时候可能会因为这些事情在场上一些纠纷,毕竟要分开还是和和气气的比较好,这些确实也是需要提前自己查好的。如果你对这个内容感兴趣就接着往下面看吧。
一、离婚房产如何分割新婚姻法
对于离婚房产如何分割的问题可以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三》中的相关规定来确定,对于父母出资买房并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应认定为对一方子女的赠予,视为个人财产;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房产应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新《婚姻法》离婚房产如何分割?(2021年1月1日起《民法典》正式施行,《婚姻法》同时废止)
在《婚姻法司法解释三》中对于离婚房产分割的规定进行了详细的解释,在实际办理房产分割问题时可以参照其中的规定。
《新婚姻法司法解释三》
第五条规定:确定了夫妻一方婚前或者婚后购买的房屋产生的增值部分,属于一方个人财产。离婚时房屋增值部分不予分割。
第六条规定:针对的是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将房产赠与另一方,未过户的,可以撤销赠与行为。
也就是说,未过户的赠与属于不产生效力的赠与,说的天花乱坠,把房子给你要和你结婚。没有过户,想什么时候要回去就什么时候要回去了。因此,有人要赠与房产的,先过户。
第七条规定: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此时,即使房子是婚后由父母购买的,如果是产权登记在出资方父母子女名下的,离婚时属于一方个人财产,离婚时不予分割。
第七条规定: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也就是说父母出资购买的,是父母对子女的赠与,另一方无权进行分割。
第十条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此时,对于夫妻一方婚前购买的房屋,即使婚后夫妻共同还贷的,离婚时房屋归属于购买房屋的一方,另一方只能得到一定的补偿。
离婚了,房产的分割首先可以先双方当事人进行协商,协商一致怎么分割都可以;如果协商不一致,那么就要借助法律的支援,那么法律就会根据婚姻法的法规,对离婚房产进行分割,个人建议还是两个人协商,这样可以省去一笔法律费用。
二、婚姻法关于财产的规定
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三、婚姻法关于债务的规定
1、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应当由债务人本人承担清偿责任。
2、夫妻双方实行约定财产制的,如果债权人事先知道该约定,并与夫妻中的一方建立债权债务关系的,应当认定为个人债务,用债务人的个人财产清偿。
好了,今天离婚房产如何分割新婚姻法的内容就到这里结束了。关于 婚后财产如何分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