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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购房条件2021年新规
法律分析:8月5日,成都市出台《关于加强赠与管理和优化购房资格复核顺位相关事宜的通知》,严格认定赠与住房行为的限购标准,进一步优化购房资格复核顺位。
1、在成都区域内,购买建筑面积90㎡的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取得该房屋所有权证(房产证原件)、与我市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以及累积缴纳社会保险1年以上。满足以上条件才能申请落户,而且仅限2018年1月1日前买的房。所需资料:1、《入户申请表》;2、户口本原件、户口本第一页及迁户人员页复印件;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社保局打印的1年或以上“个人养老保险实缴信息单”加盖章;5、房产证、购房合同、房管局1月内打印的房屋信息摘要;6、房产所在小区物管、居住管辖社区或派出所,其中一者开具的“入住居住证明”加盖公章;7、申请配偶、未成年子女户口随迁的,还需提供:1)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子女出生证明。注意事项:1、按揭买房必须在银行还款满6个月、同一套住房,权属未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只申请办理一次购房入户、购房迁入成都的人员,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可以办理户口随迁。但成年子女和老年父母,必须本人落户成都5年后,才可以按相关政策申请投靠入户、2016年6月1日前购房落户政策房屋建筑面积需满70㎡,后经调整为90㎡。在执行之日前已购买的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可以根据“旧的购房入户”规定办理。
法律依据:《户口登记条例》
第六条 公民应当在经常居住的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一个公民只能在一个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
《成都市居住证积分入户管理办法(试行)》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居住证积分是指通过建立指标体系,对每项指标赋予一定分值,居住证持有人可以按规定申请积分,并根据积分申请办理积分入户或按积分享受相应的公共服务。
成都买房条件2021政策最新
成都购房条件2021新规是在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成都高新区南部园区新购买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的,需要具有拟购房所在区户籍或在当地稳定就业且连续缴纳社会保险两年及以上;夫妻双方离婚后,任意一方两年内购买商品住房或二手房的,其拥有住房套数按离婚前家庭总套数计算。在全市范围内新购买的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须取得不动产权证满3年后方可转让。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市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的通知》
一、在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成都高新区南部园区新购买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的,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购房人具有拟购房所在区户籍(其中户籍迁入拟购房所在区未满24个月的,应在拟购房所在区稳定就业且连续缴纳社保12个月以上),或户籍不在拟购房所在区但在当地稳定就业且连续缴纳社保24个月以上。
四、夫妻双方离异后,任一家庭成员两年内购买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的,其拥有住房套数按离异前家庭总套数计算。父母投靠成年子女入户的,不得作为单独家庭购房。
五、在全市范围内新购买的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须取得不动产权证满3年后方可转让。
成都房屋赠予过户新规
法律分析:1、是否限购:赠与直系亲属(成都仅限父母和子女)不限购,非直系亲属限购。
2、赠与流程:
(1)直系亲属间的房产赠与过户:
直系亲属可以是父母与子女,也可以是夫妻、外祖父与外孙子女等。一般,直系亲属过户流程主要有三步:
1)赠与人及受赠人到房屋所在公证处对赠与事实进行公证,赠与人与受赠人签署赠与合同,公证处将会按照房产估价的2%收取公证费,公证费收取标准各地有所差别;
2)向房管局申请估价,估价后向房屋所在地税局申请免税(免的是营业税等),另外由受赠方缴纳房屋估价3%的契税,营业税、个税免征;
3)最后,需要凭过户申请书、身份证件、房地产权证、赠与公证书、有关税费的收据向房管局递件,缴纳相关的交易费、登记费及印花本费用后,受赠人一般当天或者第二天即可领到房产证。
(2)非直系亲属房产赠与过户:
1)房屋赠与人与受赠签订房屋赠与的书面合同,即赠与书;
2)房屋赠与的双方当事人凭房屋所有权证、赠与合同等材料,按规定缴纳有关税费;
3)办理公证;
4)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地点是房屋所在地的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赠与过户时需要携带的资料:过户申请书、身份、房地产权证、赠与书及公证书、税费收据。
5)赠与人将房屋交付受赠人。房屋交付以办理房屋产权转移登记为准。如果未办理产权转移登记手续,但当事人之间订立了书面赠与合同,且赠与人已将房屋产权证原件交给受赠人的,根据人民法院的规定,也应当认定赠与成立。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成都摇号新规公布,2021年成都新房摇号需要什么条件?
5月7日成都市出台了最新的购房摇号政策,这一政策下发之后立刻引起了所有市民的关注。不少人都不太清楚成都新房摇号到底需要满足什么样的条件,其实小编在这里给大家说,只要是有刚需需求并且在成都买满社保一年以上都可以参与摇号。下面小编就来给大家解读一下,这次购房摇号新规的几个重要信息点。
一、先要递交相关购房资料进行审核才能摇号。
从新规中我们可以解读到要想参加新房摇号,首先需要到成都市住房购买系统中登记相关的购房材料,通过审核之后才有资格购买新房商品房。
二、优先一套房刚需用户摇号办理。
从这次新规政策的解读中,我们可以知道,新规进一步加大了二套房的管控,并且优先满足一套房用户的需求。所有的房源项目都是先满足无房家庭以及棚改安置户的需求,在满足了这个群体之后才会考虑将房源售卖给普通购房家庭。
三、部分项目摇号之后三次都未到达现场的,在未来一年内都不得参与摇号。
在新规中还有一项规定就是部分房源的报名人数如果在房源数的1.2倍以上,如果有人连续一年之内三次都没有到达现场的家庭,那么从第3次起,该家庭在未来一年都无法再参与新房摇号。
综上所述,从这一次购房摇号新规的发布可以看出,目前成都的限购政策的管控是越来越严,基本上是为了满足刚需人群的需求。在满足了刚需需求的家庭之后,如果有剩余的房源才会选择卖给普通的家庭。不过这样的政策对于小编这种有刚需需求的家庭来说,确实是一个比较好的保障,不知道你如何看待这次购房摇号新规?欢迎下方留言评论。
2021 成都购房契税新政策
法律分析:成都购房契税新政策2021
1、房屋契税2021年新政策:第一,首套房屋契税2021年新政策。对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契税;
2、房屋契税2021年新政策:第二,二套房屋契税2021年新政策。对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2%的税率征收契税。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是指已拥有一套住房的家庭,购买的家庭第二套住房;
3、房屋契税2021年新政策:第三:纳税人申请享受税收优惠申报新政策。契税2021年新规纳税人申请享受税收优惠的,根据纳税人的申请或授权,由购房所在地的房地产主管部门出具纳税人家庭住房情况书面查询结果,并将查询结果和相关住房信息及时传递给税务机关;暂不具备查询条件而不能提供家庭住房查询结果的,纳税人应向税务机关提交家庭住房实有套数书面诚信保证,诚信保证不实的,属于虚假纳税申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有关规定处理,并将不诚信记录纳入个人征信系统。按照便民、高效原则,房地产主管部门应按规定及时出具纳税人家庭住房情况书面查询结果,税务机关应对纳税人提出的税收优惠申请限时办结;
4、房屋契税2021年新政策:第四:房屋契税2021年新政策适用范围。房屋契税2021年新政策具体操作办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税务、房地产主管部门共同制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 第四条 契税的计税依据:
(一)土地使用权出让、出售,房屋买卖,为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确定的成交价格,包括应交付的货币以及实物、其他经济利益对应的价款;
(二)土地使用权互换、房屋互换,为所互换的土地使用权、房屋价格的差额;
(三)土地使用权赠与、房屋赠与以及其他没有价格的转移土地、房屋权属行为,为税务机关参照土地使用权出售、房屋买卖的市场价格依法核定的价格。
纳税人申报的成交价格、互换价格差额明显偏低且无正当理由的,由税务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规定核定。
成都二套房契税2021年新规
成都对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2%的税率征收契税。
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是指已拥有一套住房的家庭,购买的家庭第二套住房。
纳税人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10日内,向土地、房屋所在地的契税征收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并在契税征收机关核定的期限内缴纳税款。
纳税人办理纳税事宜后,征收机关应向纳税人开具契税完税凭证。纳税人持契税完税凭证和其他规定的文件材料,依法向土地管理部门、房产管理部门办理有关土地、房屋的权属变更登记手续。土地管理部门和房产管理部门应向契税征收机关提供有关资料,并协助契税征收机关依法征收契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第一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承受的单位和个人为契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缴纳契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