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房产预售条件新规 预售 成都商品房买卖 合同 怎样签房产合同 (成都房产预售证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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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房产新政15条

成都房产新政15条

一、加强土地市场调控

(一)增加住宅用地供应,优化供应结构,住宅用地占经营性用地的比重不低于60%,供需紧张区域不低于70%,优先确保保障性住房用地供应。

(二)建立房价地价联动机制,有效调控土地价格,引导市场主体理性拿地。

(三)全面清理已供未开发的土地情况并向社会公布,加大已供未开发土地的促建力度,严格落实闲置土地处置规定,坚决打击捂地、捂盘行为。

二、落实金融审慎管理

三、支持合理自住需求

(五)大力实施补贴扩面提标,将公交、环卫、教育、卫生等公共服务行业人员纳入保障范围,保障住有所居,实现应保尽保。

(六)进一步培育和规范住房市场发展,通过新建、改建、盘活存量等切实增加住房供应,租购并举解决新市民居住问题。

(七)加快推进城市有机更新,加大老旧小区改造力度,提升居住品质。

四、完善住房调控政策

(八)严格执行住房限购政策,加强购房资格审核,严厉打击弄虚作假行为。

(九)提高公证摇号中棚改、无房居民家庭优先的比例,棚改优先比例由10%提高到20%,无房居民家庭优先比例由棚改优先后剩余房源的50%提高到60%。

(十)加强热点楼盘销售方案审核,合理确定房源和认购人数比例,优先保障无房居民家庭购房需求。

(十一)发挥税收调节作用,个人住房转让征免年限由2年调整到5年。

五、加强市场监管监测

(十二)持续开展房地产市场秩序整顿工作,对涉嫌存在捂盘惜售、价外加价、虚假广告、捏造和散布不实言论、哄抬房价、违规挪用各类信贷进入房地产市场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中介机构及从业人员、各类贷款主体,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十三)完善房地产市场监测评价体系,强化部门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进一步提高监测评价的科学性和准确性。

六、强化舆论宣传引导

(十四)建立常态化信息发布机制,准确解读市场走势和政策,及时回应社会关切,稳定市场预期。

(十五)加强对房地产开发企业、中介机构等市场主体发布信息的约束管控,规范房地产领域自媒体,严厉打击各种炒作行为。

成都房产契税2021年新规定

房屋契税2021年新政策:

第一,首套房屋契税2021年新政策。对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

1.5%的税率征收契税;

2、房屋契税2021年新政策:

第二,二套房屋契税2021年新政策。对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2%的税率征收契税。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是指已拥有一套住房的家庭,购买的家庭第二套住房;

3、房屋契税2021年新政策:

拓展资料;二手房交易税费

契税

符合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在

1.0(含)以上、单套建筑面积在140(含)平方米以下(在120平方米基础上上浮1

6.7%)、实际成交价低于同级别土地上住房平均交易价格

1.2倍以下等三个条件的,视为普通住宅,征收房屋成交价的

1.5%的契税。反之则按3%。

印花税

买卖双方各缴纳房价款的0.05%。

营业税

购买时间在两年内的房屋需缴纳的营业税为:成交价×5%;两年后普通住宅不征收营业税,高档住宅征收买卖差价5%的营业税。

城建税

营业税的7%

教育费附加税

营业税的3%

个人所得税

普通住宅2年之内:{售房收入-购房总额-( 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税+印花税)}×20%;2年以上(含)5年以下的普通住宅:(售房收入-购房总额-印花税)×20%。出售公房:5年之内,(售房收入-经济房价款-土地出让金-合理费用)×20%,其中经济房价款=建筑面积×4000元/平方米,土地出让金=1560元/平方米×1%×建筑面积。5年以上普通住宅免交。

买卖合同编辑

成都房地产限价政策有哪些

如今,每个地方或多或少都有限价房的存在,就拿成都来说。那么,你知道成都房地产限价政策有哪些变化吗?别急,如果你对此感兴趣的话,不妨随我一起来了解下成都房地产限价政策的相关知识。

成都房地产限价政策有哪些

成都已经调整了对大陆城市住宅的限制,并放宽了对年龄、收入以及人均住宅的限制。

根据数据显示:2007年制定的成都住宅政策的现行价格已经改变了城市住户的收入与人均住房水平。这一调整适用于现有的住房安全要求,包含安全类别中的“三明治层”,来更好的保障住宅需求。“此外,许多刚步入社会的学生对住宅有强烈的需求,他们对住宅的需求将会降低他们的年龄限制。

年龄放宽、保障新就业大学生需求

住房价格调整应用策略包含这几个主要变化:1.缓解收入限制,家庭收入为7万元的住房价格收入条件,调整为家庭年收入10万元。

2.现有住宅建设面积也放宽,现有人均住宅面积低于22㎡,调整为现有人均住宅面积低于16㎡。

安置房源、棚户区改造户优先安置

“为了维护不同的收入水平,成都采取了租赁、销售以及补充等形式,建立了一套分层、逐步完善的住房保障体系。”。年收入是3.4万元—10万元以下住房困难的家庭或个人,具有相应的廉租房、经济适用房、商品房以及公共租赁住房等政策覆盖,能够帮助解决低收入家庭一步一步的实现“生活”。

截至2013年10月数据显示:成都保障性住房的建设规模17.2万套,总容量9万套。2013年,成都基本建成和竣工各类保障性住房36578套和23263套。2013年,在核心区启动了1800套保障性住房项目。

2022年成都房产退税新政策

成都房产退税新政策具体如下:

1、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下的,将降低1%的税率征收;

2、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将降低1.5%的税率;

3、对个人购买的第二套改善型住房,房屋面积90平方米以下的,将降低1%的税率征收;

4、房屋面积90平方米以上的,将降低2%的税率征收。

一、房产退税的流程具体如下:

1、申请。纳税人向其主管征收机关提出申请,领取并填写《契税退税申请审核表》,同时按照征收机关的要求报送有关资料。受理、审核。征收机关确认报送资料齐全后,应当场受理退税申请,并审核纳税人填写的表格是否符合要求;

2、批准。经查实,对情况属实的,经办人形成退税意见,报分管处长、处长及分管局长审批后开具退税凭证。同时,转国库处后在10个工作日内办理完结退税手续。不符合退税条件的,征收机关应及时做出明确答复和解释;

3、对退还部分税款的,纳税人持已批准的《契税退税申请审核表》、《暂存款通知单》及纳税申报资料等到契税直征窗口,由窗口征收人员重新核定应纳税款并开具完税证后,经办人再开具退税凭证,办理退税手续;

4、归档。经办人将退税凭证、《契税退税申请审核表》等退税资料装订好,每半年交档案管理人员归档。

二、房子符合退税条件的情况具体如下:

1、个人新购住房金额大于或等于原住房销售额的,全额退还已缴的个人所得税;

2、个人新购住房金额小于原住房销售额的,按照购房金额占原住房销售额的比例退还已缴的个人所得税;

3、对出售或新购买住房的房屋产权人属夫妻与其他人共同拥有的,按夫妻两人占房产价值的份额计算退税;

4、个人部分拥有出售或新购买住房产权的,按个人占房产价值的份额计算退税;

5、个人办理退税只退得部分税款,1年内又新购买住房的,可以再办理未退税部分的税款;

6、纳税人由于某种原因,误缴了房产税,或由于计算错误等原因多缴了房产税,报经税务机关核实后,可以办理退税手续,将已缴纳的税款予以退还。

综上所述,成都房产退税新政策有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下的,将降低1%的税率征收;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将降低1.5%的税率;对个人购买的第二套改善型住房,房屋面积90平方米以下的,将降低1%的税率征收;房屋面积90平方米以上的,将降低2%的税率征收。

怎样签房产合同? 成都商品房买卖(预售)合同

编者按:对于每一位购房者,在选好自己心仪的房子后,都面临签订购房合同的问题。怎样签购房合同?签订购房合同需要准备哪些资料?小编整理了成都市商品房买卖(预售)合同供大家参考。

成都市商品房买卖(预售)合同:

备案号:_______________

售房人(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购房人(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购买商品房,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所购商品房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该商品房的具体幢号、建筑结构、设计用途、建筑面积如下

房屋幢号建筑结构 设计用途 建筑面积

该商品房交付时如有面积差异,以房屋产权监理机关实测面积为准。

三、甲方应向乙方出示所售房屋的下列证件

1.国有地地使用证,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房屋所有权证,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该商品房销售价格为:实得建筑面积(即套内面积)_________元/平方米(公摊面积按建造成本折算入实得面积单价),房款共计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币__________________。

五、付款方式及付时间甲、乙双方按下列第_________种约定办理。

1.乙方在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_____日内一次性付清全部房款,甲方给予乙方_________%优惠,即实付房款总额_________元。

2.乙方在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_____日内首付房款_________元,余款在__________________付清。

3.甲、乙双方约定其他方式付款或乙方属贷款(按揭)购房,甲、乙双方就此项内容另订补充合同。

六、乙方如未按合同第五条约定给付房款,属乙方违约。甲方按下列第______种约定追究乙方违约责任。

1.终止合同,乙方按应付房款的_____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实际经济损失超过乙方支付的违约金时,实际经济损失与违约的差额部分由乙方据实赔偿。

2.合同继续履行,乙方按_____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七、甲须于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将竣工验收(包括建筑工程质量验收和规定必须的综合验收)合格的商品房交付给乙方,如因__________________,除甲、乙双方协商同意解除或变更合同外,甲方可据实延期。

八、除本合同第七条约定的特殊情况外,甲方如果未能按合同约定期限,将该商品房交付乙方,属甲方违约,乙方按下列第_____种约定追究甲方违约责任。

1.终止合同,甲方按乙方应付房款的_________%向乙方支持违约金,乙方实际经济损失超过甲方支付的违约金时,实际经济损失与违约金的差额部分由甲方据实赔偿。

2.合同继续履行,甲方按______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九、甲方所售商品房面积与产权监理机关实测面积差异在±_________%(含本数)至±_________%以内,按实测面积结算房款;差异超过±_________%(含本数),乙方按下列第_______种约定办理。

1.终止合同,甲方在乙方提出终止合同要求之日起_________日内,将乙方已付房款退还乙方,并按_________利率给付利息。

2.合同继续履行,双方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预售商品房在开发建设过程中,甲方对原设计方案进行调整和修改,必须在调整和修改的方案批准后_________日内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应在收到该通知之日起_________日提出退房或与甲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乙方要求退房,甲方须在乙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_________日内将乙方已付房款退还乙方,并按_________利率给付利息。

十一、甲方所售商品房在交付给乙方时,该商品房的配套环境和配套设施,必须符合甲方售房时所作的承诺和双方约定。该商品房的装饰、装修、配套设施、设备的标准、保修责任和质量要求,必须符合附件《商品房使用说明书》和《商品房质量保证书》中所作的说明、规定和承诺。

十二、甲方将该商品房交付乙方后,应协助乙方在_________日内到房屋产权监理机关办理权属登记手续,如因甲方过失造成乙方不能在规定期限内办理权属登记的,乙方按下列第_________种约定处理。

1.终止合同,甲方须在乙方提出终止合同要求之日起_____日内将乙方已付房款退还乙方,并按乙方已付房款的____%支付违约金

2.合同继续履行,甲方按______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十三、甲、乙双方在签订本合同时,应当依照政府相关规定,同时签订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

十四、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交签订补充协议。

十五、本合同连同附件及补充协议共_________页,一式三份,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双方各执一份,成都市房屋产权监理处备案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六、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甲、乙双方同意按下列第______种约定处理。

1.由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七、其他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签章):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件

1.在成都市锦江、青羊、金牛、武侯、高新区范围内销售的商品房,本合同首页须与成都市房屋产权监理处联机打印后备案。购房人右要合同签订后持本合同到成都市房屋产权监理处或者拨打6279090(语音信箱)查询备案信息。

2.本合同的部条款,当实际情况未发生或当双方不作约定的,应在空格处打“/”,以示删除。

3.本合同由成都市房地产管理局统一监制。

(2012年3月地产中国网讯)成都审议商品房买卖合同

定金不退、没收房就得交物业费……商品房买卖合同中哪些条款是“不平等条约”?昨日,成都市首个专门点评审议格式条款的评审委员会召开第一次全体会议,对商品房买卖合同中具有重大争议的22条格式条款进行了集中点评审议。

记者了解到,评审委员会由市工商局、房管局等行政主管部门、司法机关、律师事务所等业务相关人士组成。审议结果将于近日在市工商局官方网站和媒体上公布。而经审议确认的“霸王条款”,委员会将上报省工商局等相关部门,为相关部门进一步制定规范合同文本提供指导意见。市工商局市场监督管理处相关负责人介绍,一旦消费者发现商品房买卖合同中有“霸王条款”,可以向工商等行政主管部门举报,相关部门将根据评审意见严格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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