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力是一个梵语词,主要意思是“行动”,但对于南亚宗教(和哲学)来说,它不仅限于此,因为随着时间的推移,这个词已经获得了各种含义和内涵。业力一词将行动和结果联系起来。今生所经历的好事和坏事是今世和前世行为的总和。这被称为业力法则,被视为自然和普遍的法则。业力不仅证明了个人的现状,而且还合理化了南亚哲学中常见的生死循环(或saṃsāra )。
早期资料
业力的概念首先出现在最古老的印度教文本梨俱吠陀(公元前 1500 年之前),其仪式行为的含义有限,它在早期的仪式主导经文中继续持有,直到其哲学范围在后来的奥义书中 得到扩展(c . 公元前 800-300 年)。当行动的后果附加到它时,这个词会获得更多的哲学意义。因此,业力获得了道德或伦理的维度。
南亚传统中与业力相关的自主因果功能与亚伯拉罕宗教的观点有很大不同,在亚伯拉罕宗教中,上帝(神圣机构)奖励或惩罚所有人类行为。因此,业力法则从邪恶的存在中为上帝辩护。业力的实际运作,全能者的干预推翻它,业力的终结等等都是错综复杂的细节,因传统而异。
所有善行,如对有需要的人的慈善,以及对他人的所有善意或良好祝愿,都会得到回报,反之亦然。
业力实践
业力作为一个相互的概念,包括行动和意图。所有善行,如对有需要的人施舍、服务长者、帮助亲人等,以及对他人的所有善意或祝福都会得到回报,反之亦然。这条业力法则激励个人遵循两件事(a)做好事以避免不良的相互结果(b)坚持一些精神行动来抵消业力的影响。第二点可能并不适用于所有传统。业力和业力后果的结束将一个人从生死轮回中释放出来,通常称为解脱或涅盘。
从哲学的角度来看,自由意志和业力之间存在着长期的争论。如果一个人现在行为不当,只有在业力存在的情况下,他才能证明这是过去的后果。但是,伴随着因果论,一个人被赋予了意志,一个人可以按照自己的良心行事。因此,在收获一个人过去业力(无论好坏)的果实的同时,一个人也在积累新的业力,并按照自己的自由意志行事。这也给了一个人以解放自己的方式行动的机会。
不同传统中的业力
在印度教中,业力理论在韦丹塔学派中占主导地位。对于像弥摩沙这样的一些学校,业力的作用几乎可以忽略不计。大多数传统都同意三种类型的业力:prārabdha、saṃcita和kriyamāṇa,分别表示今生将经历的业力、我们尚未收获的潜在业力和将导致我们来生的业力。还有一个jīvanmukta的概念,或者一个真正解脱的活着的人,因此不再积累业力。在后来主要是有神论的印度教传统中,上帝的恩典在推翻业力影响或完全减轻业力影响从而导致解脱方面起着重要作用.
在佛教中,本质上没有灵魂。未解决的业力在轮回六界之一中显现为由五蕴(生命的构成元素)组成的新形式。最终的涅盘(救赎)来自残余业力的消灭,这意味着所谓的存在存在的停止。由无明、欲望和仇恨驱使的由思想、身体和语言进行的有意图的行为 ( cetanā ) 会导致将一个人束缚在轮回中的影响。遵循八正道 -佛陀建议的八种正念和行为方式- 一个人可以达到涅盘.
在耆那教中,业力被认为是一种微妙的物质,以粒子的形式遍及整个宇宙。这些极其微妙的粒子附着在灵魂上,掩盖了其内在的原始形式。它有时被描述为渗入灵魂并用各种颜色污染灵魂的污染。解脱是通过严格的净化之道实现的。对耆那教而言,由于缺乏外部神力,业力法则成为支配宇宙的主导法则和自我维持机制。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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