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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监管总局于 6 月 14 日公布,近年来,该局持续加强银行保险机构公司治理监管,整治股东股权和关联交易。重点关注大股东操纵和内部人控制问题,严厉处罚违规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有效遏制了股东股权和关联交易乱象。
截至目前,金融监管总局已公布五批银行保险机构重大违法违规股东,起到了加大惩戒力度、严肃市场纪律和强化社会约束的作用。为持续发挥震慑惩戒作用,现公开第六批 18 名重大违法违规股东(具体名单附后)。
本次公布坚持依法治企原则,结合近期执法情况,对违法违规情节严重且社会影响恶劣的股东予以公开。这些股东的违法违规行为主要包括:
- 入股资金来源不符合监管规定
- 违规代持银行保险机构股权
- 隐瞒关联关系、一致行动关系
- 涉黑涉恶等犯罪行为
下一步,金融监管总局将继续强化监管,全面加强对银行保险机构股东、实际控制人的穿透审查,重点关注“关键事”“关键人”“关键行为”,严惩违规占用资金、违规关联交易等不法行为,切实提高违法违规成本,维护合法投资者利益,依法保护银行保险机构和金融消费者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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